任命:
錢韋瑋為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;
管佳麗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;
吳先霞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;
郎繼棟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三庭副庭長;
吳 璨為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保護審判庭副庭長。
免去:
錢韋瑋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職務。